果洛州塵肺病防治攻堅行動實施方案
為做好塵肺病預防控制和塵肺病患者救治救助工作,遏制塵肺病高發勢頭,全力保障勞動者職業健康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國家衛生健康委等10部門《關于印發塵肺病防治攻堅行動方案的通知》(國衛職健發〔2019〕46號)要求,結合我州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貫徹落實“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按照“摸清底數,加強預防,控制增量,保障存量”的思路,動員全社會各方力量,大力實施分類管理、分級負責、綜合治理,通過開展塵肺病患者救治救助工作,切實做好塵肺病預防控制工作。
(二)基本原則
——政府領導,統籌協調。將職業病防治工作納入本轄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嚴格落實政府領導負責制,進一步構建組織體系,明確工作責任,加大保障投入,強化部門聯動,將塵肺病防治工作納入目標考核內容,提高攻堅行動成效。
——科學防治,綜合治理。堅持預防為主、標本兼治,推動用人單位工藝改造和轉型升級,改善工作條件,從源頭上預防和控制職業病的發生,同時嚴格落實屬地責任,加強職業健康監護和個體防護,建立健全長效機制,做好規范化建設。
——依法防治,強化監管。嚴格按照職業病防治有關法規、標準和規范,全面落實用人單位職業健康管理,落實法定防治職責,健全職業病預防控制、保障救助制度,加大職業健康的監管力度,嚴厲查處違法行為。
——完善體系,提高能力。健全職業病防治和技術服務體系,加強專業人才的培養和隊伍建設,強化職業衛生服務機構能力建設,進一步提升各地、各單位職業病危害的識別、檢測、評價、控制能力及職業病診治水平。
——宣傳教育,社會監督。發揮社會參與和監督作用,廣泛開展多種形式的職業病防治宣傳教育,增強用人單位的法律意識和社會責任感,提高勞動者自我保護意識和防護能力,營造全社會共同參與、支持職業病防治工作的良好氛圍。
二、目標任務
到2020年底,詳細掌握用人單位粉塵危害基本情況和報告職業性塵肺病患者的健康狀況,建立患者臺賬,全力開展職業性塵肺病患者救治工作,確保威斯特銅礦、瑪爾檔電站、砂石礦場、商砼和建材等塵肺病易發高發行業的粉塵危害專項治理工作取得明顯成效。將單位粉塵危害申報、粉塵濃度定期檢測、接塵勞動者在崗期間職業健康檢查以及單位主要負責人、職業健康管理人員和勞動者培訓等工作納入治理范圍,確保以上工作均達到95%以上;確保接塵工齡不足5年的勞動者新發塵肺病報告例數占年度報告總例數的比例有所下降;確保高發行業單位勞動者工傷保險覆蓋率達到80%以上;易發高發重點行業新增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實施率、用人單位監督檢查覆蓋率均達到95%以上。將塵肺病防治目標與脫貧攻堅同步推進,構建涵蓋省、州、縣三級職業病防治技術支撐網絡。
三、重點工作
(一)粉塵危害專項治理行動
開展粉塵危害專項調查。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在全州范圍內對金屬礦采選、非金屬礦采選、商砼制造等重點行業、重大工程開展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以及粉塵危害因素專項調查,全面掌握轄區內用人單位粉塵危害信息,建立粉塵危害基礎數據庫。(牽頭單位:州衛生健康委,責任單位:各縣人民政府,2020年底前完成)
督促用人單位按照《青海省礦山、冶金、化工行業領域塵毒危害專項治理工作實施方案》要求,集中開展重點行業粉塵危害專項治理,加強工程防護設施改造,落實職業健康管理措施,控制和消除粉塵危害。(牽頭單位:州衛生健康委,責任單位:各縣人民政府,2020年底前完成)
推進商砼行業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執法專項行動,重點做好裝卸車和使用環節治理改造,力爭所有商砼生產單位實現既定治理目標,即:關鍵操作環節必須設置密閉除塵裝置。(牽頭單位:州衛生健康委,責任單位:各縣人民政府州應急管理局,2020年底前完成)
對已經開展過粉塵危害專項治理的石材加工等行業,通過組織“回頭看”,鞏固提高治理成效。(牽頭單位:州衛生健康委,責任單位:各縣人民政府,2020年底前完成)
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或不滿足環保要求的礦山、商砼、石材加工等單位,堅決依法責令停產整頓,對整治無望的提請地方政府依法予以關閉。(責任單位:各縣人民政府,州應急管理局、州生態環境局,2020年底前完成)
(二)塵肺病患者救治救助行動
按照《職業病分類和目錄》,將13種塵肺病全部納入重點職業病監測內容,開展塵肺病監測、篩查和隨訪等工作,在職業病危害嚴重地區建立哨點醫院,開展呼吸類疾病就診患者塵肺病篩查,在農民工和中小微企業集中地區開展塵肺病主動監測,并為塵肺病患者建立檔案,實現一人一檔。以2018年底全州報告的職業性塵肺病例為對象,以縣為單位,開展轄區內塵肺病患者隨訪與回顧性調查,摸清各縣職業性塵肺病人的健康狀況,建立患者信息數據庫。(牽頭單位:州衛生健康委,責任單位:各縣人民政府,州財政局,2020年底前完成)
開展分類救治救助工作,對已參加工傷保險的患者,按照現有政策規定落實保障措施;對于未參加工傷保險,但相關用人單位仍存在的患者,由用人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承擔其醫療和生活保障費用;對于未參加工傷保險且用人單位已經不存在的特殊情況,將依規符合條件的人納入救助范圍,統籌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三項制度,做好資助參保工作,實施綜合醫療保障,梯次減輕患者負擔。民政部門要將符合救助條件的患者及時納入特困供養、低保保障范圍,加大救助力度。司法部門要依法開展法律援助,為患者提供優質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務。醫療保障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按照程序將符合條件的塵肺病患者治療技術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和工傷保險的支付范圍。要實施塵肺病重點行業工傷保險擴面專項行動,定期了解粉塵危害基礎數據庫信息更新情況,及時將相關用人單位勞動者納入工傷保險統籌范圍。(責任單位:各縣人民政府,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州衛生健康委、州司法局、州工信局、州醫療保障局、州民政局)
(三)職業健康監管執法行動
加強職業健康監管網絡建設。按照監管任務與監管力量相匹配的原則,加強職業健康監管執法隊伍建設,各級衛生健康執法監督機構,要設立職業健康監管執法科室,配備專業執法監管人員及必要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快速檢測裝備、執法防護裝備,開展監管執法。確保到2020年底,職業健康監管執法人員培訓率達到100%。(牽頭單位:州衛生健康委,責任單位:各縣人民政府,州發展改革委)
加強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的監督檢查。加強對重點行業新建、改建、擴建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的監督檢查,對違反規定拒不整改的,嚴厲處罰、公開曝光,并依法將其納入“黑名單”,確保重點行業新增建設項目“三同時”實施率達到95%以上。(牽頭單位:州衛生健康委,責任單位:各縣人民政府)
按照分類分級監管原則,強化對高危用人單位的監督檢查,重點監督工作場所粉塵濃度超標,未采取有效防護或個體防護措施的單位。同時,加大執法頻次,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從嚴處罰,并對粉塵濃度嚴重超標且未達到整改目標的企業,要依法予以關閉。2020年底前,確保重點行業監督檢查覆蓋率達到95%以上,職業健康違法違規行為明顯減少。(牽頭單位:州衛生健康委,責任單位:各縣人民政府)
(四)主體責任落實行動
用人單位要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建立職業病防治工作責任制,健全崗位責任體系,要嚴格落實第一責任人責任,使其能夠真正擔負起用人單位職業病防治責任。真正做到責任到位、投入到位、管理到位、防護到位、應急救援到位。(牽頭單位:州衛生健康委,責任單位:各縣人民政府)
加強用人單位負責人、職業健康工作管理者以及勞動者的職業健康培訓力度,使其掌握相關職業危害防護知識。單位要依法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履行危害告知義務,為勞動者繳納工傷保險。確保到2020年底,重點行業用人單位勞動者工傷保險覆蓋率達80%以上,并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責任單位:各縣人民政府,州衛生健康委、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加強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的管理,新建項目、擴建項目、改建項目、技術改造和技術引進等項目,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建設單位要依法履行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制度,優先采用新工藝、新材料、新技術、新設備,不得生產、經營、進口和使用國家明令禁止的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材料、設備。(牽頭單位:州衛生健康委,責任單位:各縣人民政府)
嚴格執行國家有關粉塵防治的法律法規、標準,開展工作場所職業危害因素日常監測、定期檢測和現狀評價,按規定申報職業病危害項目,規范職業病危害告知和警示標識設置。加強防塵設施設備的維護管理,為勞動者配發合格有效的防塵口罩或防護面具。同時,依法開展職業健康檢查,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配合并開展職業病診斷與鑒定等工作。(牽頭單位:州衛生健康委,責任單位:各縣人民政府)
指導用人單位開展職業健康管理規范化、標準化建設,督促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整潔衛生、綠色環保、舒適優美和人性化的工作環境,推動用人單位提升粉塵危害防治水平。在重點行業推行平等協商和簽訂勞動安全衛生專項集體合同制度,督促用人單位認真履行職業病防治責任和義務。(牽頭單位:州衛生健康委,責任單位:各縣人民政府)
(五)防治技術能力提升行動
參照國家制定的以防治塵肺病為重點的職業病防治技術支撐體系建設指導意見,完善職業病防治服務網絡,進一步完善我州職業病防治技術支撐網絡,提高防治能力水平。(牽頭單位:州衛生健康委,責任單位:各縣人民政府,州發展改革委)
充分發揮好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綜合性醫院在監測、評價、風險評估、職業健康檢查及職業病診斷、治療康復等方面的作用,加強塵肺病診治康復能力建設,到2020年底前,全州至少有1家醫療衛生機構承擔職業病診斷工作,粉塵危害企業或接觸粉塵危害勞動者較多的縣至少確定1家醫療衛生機構承擔職業病檢查工作,配備數字化直接成像(DR)系統等儀器設備,并根據工作需要裝備移動式體檢車。同時,充分調動社會力量,增加職業健康檢查服務供給,滿足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多層次、多樣化的職業衛生需求。(牽頭單位:州衛生健康委,責任單位:各縣人民政府,州發展改革委)
加強塵肺病康復治療工作,在常住塵肺病患者達100人的鄉鎮,依托鄉鎮衛生院建立塵肺病康復站,設置氧療室、治療室、教育室和搶救室,并配備吸氧裝置、心電圖機、呼吸機等設備,備齊治療塵肺病常用藥物。在常住塵肺病患者達10人的村,依托村衛生室建立塵肺病康復點,配備制氧機、常用藥物等,提高患者康復可及性。(牽頭單位:州衛生健康委,責任單位:各縣人民政府,州發展改革委)
四、實施步驟
(一)安排部署(2020年1月—4月)。要提高認識,加強領導,落實責任,細化工作任務,明確時間節點和工作要求,成立領導小組,安排部署本地區塵肺病防治攻堅行動。
(二)組織實施(2020年1月—2020年12月)。根據本實施方案,開展塵肺病防治攻堅行動,全面落實“粉塵專項治理、塵肺病救治救助、職業健康監管執法、用人單位責任落實、防治技術能力提升”五項行動,并不定期的開展監督檢查、考核評估。
(三)鞏固提高(2021年以后)。堅持問題導向,進一步建立完善長效機制,督促用人單位按照考核評估結果,鞏固防治成果,持續推進防治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堅持關口前移、主動作為,將塵肺病防治工作納入政府議事日程,同脫貧攻堅工作同部署、同推進,并成立工作領導小組,制訂切合本地區、本部門實際的工作計劃和方案,確保各項目標任務落實到位。
(二)完善保障機制。加強對職業健康工作相關政策的研究,進一步健全完善塵肺病患者的工傷保險、醫療保障、生活保障和塵肺病防治支撐能力建設等相關政策。
(三)強化人才保障。加強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綜合性醫院和專科醫院職業病科等隊伍建設,強化專業培訓,著力提高我州各級醫療機構的服務能力。
(四)營造良好氛圍。采取多種形式,動員組織全社會力量廣泛開展塵肺病防治宣傳教育、健康教育和科普宣傳,增強社會的普遍認知,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五)考核評估。將塵肺病防治工作納入考核體系,對各轄區上年度塵肺病防治攻堅行動完成情況進行督查與評估,確保到2020年各項目標任務如期實現,并開展塵肺病防治攻堅行動進行終期考核評估。
附件:1.果洛州塵肺病防治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2.果洛州塵肺病防治攻堅行動工作臺賬
附件1
果洛州塵肺病防治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為進一步加強塵肺病防治工作的組織領導,落實《果洛州塵肺病防治攻堅行動方案》各項工作任務,州人民政府成立果洛州塵肺病防治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 邱紀春 州人民政府常務副州長
副 組 長: 韓尚麗 州衛生健康委黨組書記、主任
成 員: 趙洪林 州衛生健康委副主任
李久青 州發展改革委副主任
昂永霞 州民政局副局長
王愛民 州財政局副局長
賈志毅 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
扎西東智 州生態環境局副局長
索南昂秀 州應急管理局副局長
甘生洪 州扶貧開發局副局長
鄧海平 州醫療保障局副局長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州衛生健康委,承擔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韓尚麗同志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具體工作由州衛生健康委疾控科承擔。
附件2